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发布江宁区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有关工作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精神,现结合省市要求及我区具体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要求
报考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2020年1月11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打印《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各单位汇总后由人事干部统一审核,集中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考生在网上的报名未经确认即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确认或更改。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12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50,下午2∶00-5∶30。
三、地点
江宁区上元大街397号1112室。
四、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中专学历我省生源外省院校的需提供省教育主管部门招考办出具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册);
4、岗位聘用合同或聘书(文)(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条件要求具备相应工作经历的提供);
6、有下列情况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军队院校或国(境)外院校的学历(学位)应是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部队转业人员也可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
(3)有低一级资格要求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工作岗位变动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平考的应提交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晋升的应同时提交原岗位和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提前一年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应由报考单位提交《医疗机构登记许可证》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主治(中)医师资格的,按文件规定提供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相应材料。
7、去年已在我省通过部分科目考试,且报考相同级别专业的人员,只需提交《申报表》和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首次报考(士、师)需全日制学历,并提供劳动合同。人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的提供三方协议。复印件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所报专业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一致,报考主治(管)医师的须与执业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2、报名确认单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若代签,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经审核同意后必须用白色A4纸打印准考证。
4、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用简称。如:单位、毕业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填写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六、考试交费方式
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交费的方式。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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