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北仑区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医学教育网整理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参加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5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3、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学、护理、技术士级职务满2年(在全日制学习期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士级资格者,同时需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
4、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可参加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师级资格考试。
5、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参加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历或学位。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11日。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三、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须持《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北仑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125办公室(北仑区新碶街道闽江路629号)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如下:
(一)确认时间安排表表
时间 | 单位 |
1月5日 | 区疾控中心、区妇保院、民营医疗机构 |
1月6日上午 | 宁波开发区中心医院 |
1月6日下午 | 北仑区第二人民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及成员单位 |
1月7日上午 | 北仑区第三人民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及成员单位 |
1月7日下午 | 北仑区中医院 |
1月8日 | 北仑区人民医院医疗健康服务集团 及成员单位 |
(二)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打印);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按初始学历至最高有效学历排序);(注:1.2018年-2020年全日制专科毕业的护理学师,不能报。2.所有报考护理师专科学历的,需同时提供中专学历证书。)。
4、最高有效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需要提供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齐全);
6、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齐全);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全科医学培训证书》或《社区护理培训证书》复印件(仅限符合提前1年报考的考生);
8、专业技术资格聘书复印件(按聘任时间排序);
(三)其他要求
1、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列并用回形针固定,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所有复印件须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签署“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
2、符合提前1年申报或直接报考中级的考生,请在材料上做好标识,并提交这类人员的汇总名单一份(电子版)。
3、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本次报考填报的信息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历史考生是指报名参加过2020年度考试的考生,不包含缺考、违纪考生。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6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缴费
(一)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9日至2月26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6〕70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元/人/科, 纸笔考试:50元/人/科。
五、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1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0、11、 17、18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纸笔考试时间定于2021年4月10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
六、准考证打印
2021年3月25日至4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军队考生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八、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前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二)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3年;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次年起未满1年。
(三)考试时,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者。
(四)经查实收受“红包”等未满1年(不含当年,下同)者,经查实索取“红包”等未满3年者。
(五)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六)受卫生行政处罚未满2年者。
(七)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情形。
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574-86782285。
附件2: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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