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时间安排已确定,为做好报名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1月24日,报名网址为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1月18日。地点为:滕州市卫计局211室(学院路100号)。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各报考人员请在初审时间开始之前将报名资料交至所属单位或单位所属镇街卫生院,镇街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辖区门诊及村卫生室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名材料。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所有报名人员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花名册(见附件2)、原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审核。
二、报名审核、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卫生初级(士:药、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
(二)卫生初级(师:药、护、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
4、初级士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的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卫生中级(医、药、护、技)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考生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审查意见一栏里的“且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4、聘书或聘文的原件;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及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原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考生现场确认后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请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9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
考生请于2019年5月9日至6月2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及时关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相关通知公告,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等相关工作。
三、其它事项
考试时间、专业设置、报名条件等相关事项待省下发正式文件后在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
附件:各单位初审时间安排表
2019年滕州市中初级报名初审时间安排表 | ||
初审日期 | 初 审 单 位 | |
2019年1月15日 | 上午 | 监督大队、南沙河、木石、龙阳、洪绪、官桥、东沙河、柴胡店、滨湖 |
下午 | 疾控中心、结防所、皮防站、卫校、北辛、荆河、龙泉、善南 | |
2019年1月16日 | 上午 | 工人医院、二院、东郭、级索、西岗、张汪 |
下午 | 财贸医院、一院、鲍沟、姜屯、羊庄、精神中心 | |
2019年1月17日 | 上午 | 中医院、妇保院 |
下午 | 中心人民医院 | |
2019年1月18日 | 上午 | 中心人民医院、其它具备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单位 |
下午 | 其它具备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单位 | |
备 注: | 1、各报考人员请在初审时间开始之前将报名资料交至所属单位或单位所属镇街卫生院,镇街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本辖区门诊及村卫生室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材料。 各单位审核后统一上报,市人社局、卫计局概不接受个人报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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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和辖区内所有报名人员的审核,并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花名册、原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审核。 | ||
3、报送地点:滕州市卫计局211室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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