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桂卫人技〔2024〕31号)要求,202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5年4月12日、13日、19日、20日举行。为做好玉林市考点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管理
(一)报名条件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二)网上报名
2024年11月26-12月9日期间,考生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及所需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2024年11月27日-12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请根据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时间安排)将个人报名材料交到本单位或所属辖区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备查):
1.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盖工作单位公章,经考生确认、签字。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由单位审核原件盖章交复印件即可。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1年后专科以上的学历证书必须经过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页附上(有效期设为半年),对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的人员,除提供原毕业证外,还必须提供广西卫生厅核发的“广西原不承认中等卫生专业学历资格考试合格证”。
4.报考医疗类、护理类职称,按执业范围申报相应专业,申报单位应与主要执业地点相一致,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报考药(技)初级(师)资格或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中需具备初级(士)资格或初级(师)资格的,须提交相应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广西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不含非卫生系统单位)、妇幼保健院医师须提交《广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工作考核卡》或《广西医疗机构医师可不作要求到基层服务审核表》。
7.报名条件中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要求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填报工作单位时,必须填写本单位挂牌的乡镇卫生院名称,如不按要求填写,影响成绩判定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9.现场审核所需要的其他在岗佐证材料(药技类考生)。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
1.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除外)及玉林城区民营医院、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由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由单位统一提交材料至市卫生健康委医学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审核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1月27-28日:市结防所、市中心血站、中山医院、瑞东医院、蓝天口腔医院、爱尔眼科、全美口腔医院、顺东口腔医院等玉林城区医院及诊所。
2024年11月29日:市疾控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桂南医院
2024年12月2日:玉东新区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市卫校附院
2024年12月3日: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2024年12月4日: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2.北流市、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玉州区、福绵区卫生健康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负责对本辖区内或本单位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有关单位上交考生报名材料时间安排如下:
2024年12月5日: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4年12月6日: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9日:玉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0日:兴业县卫生健康局、福绵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1日:陆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容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3日:北流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6日:博白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2日为考点复审考生报考资格、上传考生信息工作时间。
(五)网上缴费
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5年2月7日-16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13〕95号)执行。请各考点提前告知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六)准考证打印
2025年4月2日-2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中心官方网站(www.21wecan.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202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进行考试。考试专业目录可登录国家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21wecan.com/wsrcw/c100193/202411/1002093.shtml)进行查询,各专业考试时间如下:
(一)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4月13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2、13、19、2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三、成绩发布
国家中心将于全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在官方网站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
四、其他
(一)各报名点及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条件的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只能受理本单位或本辖区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考生报名,非辖区内考生一律不予受理。按时完成有关报名审核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完成。
(二)玉林市考点工作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5-2836969
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二环北路168号
附件
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23〕2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三、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有关精神,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2022年12月7日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认定),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规定执行。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四、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2025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原则上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3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