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阳江考点报名等有关事宜的通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各报名点,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4月15、16、22、23日举行。为做好阳江考点2023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等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2〕6号),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和“珍爱生命、崇尚科学、乐于奉献、团结进取”的广东医生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考药学、护理、卫生技术等专业初级职称者,除应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报考药(技)士者,需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
报考药(技)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具备硕士学位。
报考护师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5年;
2.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工作满3年;
3.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1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三)报考药(技)卫生专业中级职称者,除应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
(四)报考护理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并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五)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硕士、本科学历或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4.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诊所。
(七)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卫生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一)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和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具备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具备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具备博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八)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名有关问题。
符合报名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等规定的人员范围,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认。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对上述人员登记造册,存档备查,上述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九)其他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或学位。
2.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学(中医类)、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在内地考区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自2019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自2022年起,在初级(师)和中级考试中增加眼视光技术,专业代码分别为216和393。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6.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自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入护理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容。目录中将会取消这些专业类别,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8.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三、报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按要求完成网上预报名,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我省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报考人员须对网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5日。
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到设有报名点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及市直属医疗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原则上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受理下属单位及本辖区内社会医疗机构报考人员确认,其他单位报名点受理本单位报考人员确认,不设报名点的单位报考人员可到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人事科确认,联系电话0662-3180099。(具体报名点见附件)
3.现场确认所须提供材料:《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下列报考材料中,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并加盖印章,证件(书)原件经审核后退还给报考人员。
(1)《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与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证。有效身份证须与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所填写的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一致。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对学历有疑义的,可要求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应具有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别)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7)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2022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员除外),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8)到现场确认的工作人员须自觉服从疫情防控要求,戴口罩。
(9)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四、考生现场确认并经考区审核通过后的事项
(一)今年考试收费无纸化考试(人机对话)每科75元,纸笔考试每科65元。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考点及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3年2月17-28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2023年4月6-23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本次考试的工作动态,请考生密切关注阳江市政府网站市卫生健康局公告公示栏和“阳江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的最新公告。
(二)考试咨询和监督电话:0662-3180099。
附件: 市直及各县(市、区)报名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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