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北京昌平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医学教育网为大家整理如下:
一、个人网上报名
(一)时间: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
(二)凡在昌平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务必在本考点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信息确认者,一律视为网上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分批次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第一批: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
2021年1月4日至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第二批:民办、社办医疗机构
2021年1月9日至12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北京市昌平卫生学校审核大厅(昌平区东环南路138号)
昌平考点所属延庆区医疗机构的考生在延庆区卫健委人事科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只需要工作单位盖章),联系方式栏需手工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报名参加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三)报考护理学类各专业考生提供执业护士注册证;
(四)因工作岗位变动,须提交单位出具的从事现专业岗位工作满2年证明;
(五)2012年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中级临床医学专业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六)昌平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考点审核,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须提交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单位版)
(附件1)。
(七)民办、社办医疗机构考生须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单
位公章,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个人版)(附件2),
(八)以上报名材料只接收原件,不接收复印件。
四、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自行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试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2月26日前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自2021年3月25日-4月18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成绩单。
七、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21年1月25日至2月1日之间,到审核地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及缴费工作。
八、根据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京卫发〔2020〕2号)规定: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卫生技术系列职称资格考试。
九、北京地区2020年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组织考试,已成功报名且2021年仍选择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使用2020年注册邮箱登录系统查看信息,并可根据考试工作时间安排于考前直接打印2021年考试准考证。
十、昌平考点报名人员范围:在昌平区和延庆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
十一、所有人员进入审核点,需持有绿色健康码,佩戴口罩,体温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体温异常者应服从考点应急处置。
咨询电话:69709334
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在北京地区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名参加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技)士资格考试
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以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一)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二)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三)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四)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五)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其中参加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凡在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对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二)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三)受到行政处分者未满2年;
(四)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五)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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