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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2017-01-17 08:46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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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教育网小编为您搜集整理了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6年1月3日至1月22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诚实报考并对所提交的个人信息负责。具体报考条件可参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附件1)。

注意:考生填写信息必须准确,报名点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与提交资料不相符的,均需返回考生修改,例如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不一致,教育情况的信息与毕业证书不符等。

二、现场确认

(一)时间安排:2016年1月18日至20日(共3天)。各单位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二)确认地点:高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区)组织人事科(沧江路403号,供电局旁)

(三)确认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指定1-2名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本次报考工作,请于1月11日前将《初、中级考试报考工作联系表》(附件2)报送至区卫计局组织人事科,可通过OA平台或邮箱(gmwjrsk@foxmail.com)报送。

2.由各单位联系人按规定时间带齐本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料以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盖公章,附件3),统一办理现场确认(不接受考生办理个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交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交的原件审验后予以退回,留存复印件。各单位需提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料复印件进行验印盖章(即由审核人在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日期、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排列顺序及装订要求

第一页:《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由考生自行在网报系统打印)。

要求:1.考生上传的照片须符合证件照的要求,照片务必要清晰;2.考生必须在“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联系电话”处填写手机号码,表格右下角填写日期;3.各单位审核人员须在“现场审核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4.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需在审查意见栏填写意见和盖章;上述栏目不得缺项。

第二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须有临时身份证且在有效期内,将临时身份证及回执同时复印。

第三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毕业证书复印件的内容应与《申报表》上所填信息一致;2.专升本学历应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第四页:《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个人信息页;2.报考类别应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类别一致。

第五页:《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1.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医师执业证;报考专业代码为203、204、368至374专业的人员,应提交有效的护士执业证书。2.复印件须含照片页和注册信息页,有变更、延续的需含变更、延续页;3.执业证中的执业地点必须与《申报表》上的工作单位一致。

第六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的人员,须按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在未有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起止时间)。

第七页: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须提交受聘相应专业职务满7年的聘书。

第八页: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2016年参加本专业考试部分科目已合格考生除外)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

2、对报考人员所持学历证书有疑义(含跨省招生,无法确认招生学校的合法招生信息或无法辨别学历证书的真伪等),可要求考生提供其毕业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有效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提供在考试期间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材料必须按上述顺序分两部分装订,《申报表》和身份证复印件页用订书钉订在一起;其它材料按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聘书、就业报到证(通知书)等顺序用订书钉订在一起,然后将两部分材料用回形针夹好(务必不要用订书钉)。

四、注意事项

1、外省中专学历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2、身份证过期的或在考试期间会过期的,需要提供保证书,保证考试期间能够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不需贴照片。

4、不需要提交2016年考试成绩单。

五、资料审核和补充

我局将统一将报考资料送市审核,待市反馈审核结果后,将及时通知各考生所在单位。请各单位收到补充材料通知后,及时通知考生,并于限时内提交补充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缴费

收费标准:初、中级资格考试均为每人每科50元。由考生所在单位收齐后,统一缴交。

咨询电话:88661380,88229012

附件:

1.关于做好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初、中级考试报考工作联系表.doc

3.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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