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推进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外语和计算机不再是“硬杠杠”
9月8日,记者从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把坚持德才兼备和注重能力、实绩、贡献导向作为职称评价的根本出发点,打破以往职称评审中唯资历、唯学历、唯论文的评价体系,建立多元化职称评价体系。
“今后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市人社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依据,具体要求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要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内部竞争机制,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
同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我市组建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和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的评审。我市还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由学校(单位)在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通过竞争推荐,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由学校(单位)直接聘用;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评审的,由学校(单位)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
据介绍,我市还将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督”公开模式,增强职称申报工作的透明度,把职称评审工作置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之下,打造“阳光职称”评审体系。全面推行网络化申报和评审,用技术手段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另外,今年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市人社局及有关部门还要对各县(市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六公开”制度、“评前公示”和“异议期公示”制度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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