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专业技术人员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中的竞争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1998年7月人事部发布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决定自1999年开始,实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通知规定,凡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一定外语水平的,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统一考试。
外语能力是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对外开放不 断发展的新形势,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央批准的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对不同系列、不同职务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外语能力都 做出了规定。凡依据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应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 [1998]54号)规定的范围,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外语水平测试。人事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采取统一大纲、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 B.C三个等级。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类别。其它语种不分专业类别。考试主要测试专业技术人员阅读理解外文专业基础文献的能力。报考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任选一个语种及有关类别参加考试。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级外语考试。本考试遵循“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根据英语在不同专业领域活动中的应用特点,结合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使用英语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不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英 语水平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共分三个专业类别:综合类、理工类和卫生类,每个专业类别的考试各分A.B.C三个等级。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于每年3月底或4月初举行。A.B.C三个等级考试的总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