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考级别类别参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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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
外 语 级 别 |
英语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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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B | C | |||
1 | 高等学校教师 | 教授、副教授 |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教授、副教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
2 | 自然科学研究 | 研究员、副研究员 | 助理研究员 |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别选择理工、卫生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 |
3 | 卫生技术、计划生育技术 | 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其他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管)医(药、护、技)师。 |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主治(管)医(药、技、护)师。 | 卫生类 |
4 | 药品技术 | 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 | 县(含不设区的市,不含区)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副主任药(中药、中药技)师、高级工程师;其他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 在县市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药品技术人员申报主管药(中药、中药技)师、工程师。 | 从事药品检验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卫生类别;从事其他类药品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理工类别。 |
5 | 法医 | 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 | 主检法医师 | 卫生类 | |
6 |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 | 高级讲师;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讲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 |
7 | 技工学校教师 |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高级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外语教师申报讲师参加第二外语考试者。 | 综合类,或根据所从事专业对口报考理工、卫生类别。 | |
8 | 实验技术 | 高级实验师 | 实验师 | 从事理工、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分别选择理工、卫生类别应试;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 |
9 | 农业 |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 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高级农业经济师 |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 从事理工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应别选择理工类别;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的,应选择综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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