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8月江苏省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是7月13日-7月20日,拟于8月19日开始打印准考证,拟于8月22日开始考试。
2015年8月江苏省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报名通知
请考生在选择此次报考时安排好考试时间,如果您无法确定有时间参加此次考试请不要尝试报考,以免影响到需要报考的考生报考,所有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支付的考生将不得退报。
一、时间及考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9:00-7月20日16:00(本次考试不设模块数限制,报名成功以网上成功支付费用为准)
2.准考证打印:拟于8月19日开始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拟于8月22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设在本市(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请考生先行做好报名准备,请提前开通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功能。
二、报考对象
根据人事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我省就调整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中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作了补充规定,具体如下(参见苏人通〔2007〕76号文)
凡属我省评审权限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申报评审高校教师、党校教师、中专校教师、技工学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卫生、图书资料、文物博物、档案、公证、律师、新闻、出版、教练员、国际商务(限高级)等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职称外语,其余人员应参加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①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申报高级的;
②在县(不含县、县级市)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
③年龄满50周岁的;
④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⑤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⑥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⑦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2.申报评审上述系列(专业)以外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申报评审和初定所有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作职称外语考试要求。
3.达到合格标准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在评审同级别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取消有效期限制。
三、考试语种、题型及合格标准
省职称外语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机考分英语、日语、法语、古代汉语等4个语种,各语种均分高级、中级2个级别,其中英语又分为高教英语、卫生英语、理工英语、社科英语4个类别。各语种、级别的试卷均由客观题组成。申报中级资格者,试卷满分为100分;申报高级资格者,试卷满分为120分。合格分数线分别为60分和72分。
四、收费事宜
1.职称外语机考按每人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共计70元。
2.发票领取: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339室市人社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内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车)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五、考试方式
职称外语机考考生全部在计算机上作答,考试为无纸化考试,禁止携带纸、笔入座。
六、网上报名流程及方法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报名网址: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
2.认真阅读此项考试的报名通知,点击网页最下方的“报名入口”进入“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徐州考区)”。
3.在“报名正在进行”中选择相应的考试,认真阅读考务文件,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进入“网上报名”,点击“报名”—“报名填表”,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进入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填写页面,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
4.保存完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后如退出网上报名系统,应从“网上报名”的“查询”入口进入,进行相应的查看、修改和缴费等操作。
5.核对个人信息与报考信息,如有错误可进行修改。无误后,点击“网上缴费”,认真阅读 “网上缴费须知”后,点击页面最下方的“易宝支付”选择已经开通网银的银行进行支付。
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1)逾期未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
(2)点击【网上缴费】如不出现支付页面,请关闭浏览器的广告拦截功能,请根据支付平台提示进行支付操作,如遇支付问题请查看网报支付指南;
(3)支付成功后考生将不能更改任何信息。
七、教材与培训
1.江苏省人事考试英语学习丛书每册定价65元(2011年12月新版)报名期间(节假日除外)考生可直接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办公室A302室(地址:食品城南,市内乘5、64、91、93、95、602、603路公交车到食品城站下)购买。
注:目前我市库存仅有新版英语教材,其他语种教材考生可到书店自行购买。
2.培训事宜:相关培训事宜由徐州市人才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402室),联系电话:0516-85608526.
八、咨询电话
1.职称评定等政策咨询电话:(0516)85798231、85798098(市职称办)
2.网上报名、支付咨询电话:0516-85608529,80800320,83204796.
附:
人社部第12号令部分内容节选
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三)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七)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八)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九)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五)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六)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七)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八)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九)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或者第七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第十条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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