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社文〔2015〕166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78号)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的我省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根据上述合格标准,请将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我省成绩合格人员名单用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完成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参加考试人员发放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书将签注“达到我省合格标准”,分别由省、设区市职改办加盖印章后发放,不再另行核发考试合格证书。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8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