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4日。
二、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
三、外语考试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
1.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评聘正高级职称者;男性年满53周岁、女性年满48周岁评聘副高级职称及其以下者(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截止申报当年年底)
2.任现职以来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译文或译著者,其中:评聘中级须1万字、副高级须3万字、正高级须4万字以上者。
3.三年内参加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合格(其中BFT高级对应A级、中级对应B级、初级对应C级)
4.任现职以来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进修一年及其以上者。
5.已取得硕士学位评聘中级,或已取得博士学位评聘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
6.组织选派援外、援藏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外工作期间评聘高、中级职称者。
7.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者。
8.乡镇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初级职称者(乡镇基层单位是指:区县主城区以外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和隶属于区县级主管部门而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区县主城区以外的事业单位<不含市级重点中学>);如调入区县属及以上单位,需参加相应级别外语考试才能聘用。
9.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初级职称者。
10.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达到本系列申报评审破格条件或达到特殊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者。
(四)全国职称外语等级及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设6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专业,只分A.B.C三个级别。
2.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只设英语(不分综合、理工、卫生)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的D级。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统一使用全国职称外语英语(综合类)日语、俄语教材。
市级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专业代码英语为21,日语为26,俄语为27,级别代码D级为4.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使用统一报名平台开展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 6号)要求,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即A.B.C级)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即D级)仍采取地方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特别提醒: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通知,根据自身所报考的级别进入对应的报名网站填报报考信息。
(一)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B.C级)报名程序:
1.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 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①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及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②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照片处理工具”下载地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cn/u/kszx)“相关下载”栏目。
2.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①签订报名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承诺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如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等报考信息。注意:为方便考生领取“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考生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填写报考信息“选择地市”栏中选择自己的领证区县,一经选择,不能修改;③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3.初审报考资格。考试审核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生领证区县”、学历、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联系电话、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报考级别、专业等),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特别提醒: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图标,确认报考信息。完成上述操作报考人员才能接受资格审查。
4.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成功上传报名照片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当前报考状态】栏中的“状态信息”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则点击【缴费】进行网上支付。由于系统设置的原因,报考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即A.B.C级)的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报错语种、级别及其他原因需在审核通过后修改信息的,或审核未通过需修改信息的,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修改。
(二)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D级)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信息。报考“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D级考试”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222.180.173.2/webregister)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认真准确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语种和考试合格后“考生领证区县”等各项内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2.初审报考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学历、毕业时间、联系电话、考生领证区县、报考专业、级别、语种及照片),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和不完整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重新接受资格初审。
(三)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23-86868815、86868821、8686881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2014年12月15日─2015年1月16日)登录对应的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4元;重庆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16日至25日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仅限报考A.B.C级的考生,网址:www.cpta.com.cn)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全部考生均可,网址: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及合格成绩通知单的办理。考试结束后二个月左右考生可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查询成绩”栏目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合格人员点击“人事考试”栏目,查看《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间表》中的办证时间及办证须知,按考前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生领证区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领取合格成绩通知单。
(七)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让他人冒名顶替以及其他严重违纪违规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由发证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该项考试(自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之日起按周年计算)
五、考场设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及市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