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广东职称英语报名时间为12月8日-2015年1月19日,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2月8日9:00-2015年1月19日17:00。本文为大家提供2015年广东职称英语考试报名时间,方便您查找。
关于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
等级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6号),现就我省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5年3月28日 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省直和各地级以上市设置考区,其中全省日语语种考试的考区均设在省直。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语种、专业和等级
考试设6个语种,分别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每个语种分为A级、B级、C级3个级别,其中英语每个级别分设综合、理工、卫生3个专业,其他语种不分设专业。
根据《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考试等级划分及适用范围如下:
注:表中“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专业人员”是指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县或县以下管辖(不含区,但含行政区辖的乡镇单位)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地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12月8日9:00-2015年1月19日17:00.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报名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和填报信息。首次登陆报名网站的考生请按网站要求进行注册(联系电话必须为本人,以便及时接收信息)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请直接登陆系统填写报考信息。属于省直或省属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各市市属单位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所属地市。
2.上传照片。从2015年起,考生不需提交纸质照片。考生在报名网站注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此照片供制作准考证和成绩通知书使用,一经上传不得修改,请考生确认后再上传。
考生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证件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请务必在报名网站下载该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预先处理。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来免冠大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
3.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载打印《2015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点击报名信息确认前,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确认将不能修改。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报名表》下载和打印。
4.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后不需提交报考材料。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
五、考试
(一)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5年3月23日 9:00-3月27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二)本次考试全省统一实行“裸考”,即考试用具由考点统一提供,考生只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语词典(词典必须具有ISBN国际标准书号,不得携带复印件、电子词典以及专门为职称外语考试编写的词典)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笔、橡皮、削笔刀等物品进入考室、考座(考试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三)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六、成绩公布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成绩计划在2015年5月28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公布时间如有改变,以网站公告为准。
七、成绩通知书领取
省直报名点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留意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公布的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成绩通知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成绩通知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各市考生成绩通知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八、有关事项
(一)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务必在开考前严格按照试卷封二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有误,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二)我省职称外语有关政策见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单位。
(四)2015年度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及辅导用书内容均有修订,启用了新版防伪标识。考试用书网上增值服务内容包括2014年职称外语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等,只有正版书读者才能凭防伪码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rsks.class.com.cn)上查看。考试用书辅导用书在原有种类基础上,新增《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一种。考试用书详细书目见附件3.
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由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承办,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1.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2.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3. 考试用书订单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4年12月3日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 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 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 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 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广东省人事厅
2007年4月23日
附件2:
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考区 |
考试机构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省直 |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 020-37605711 |
广州市 |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 | 020--83543605 |
深圳市 | 深圳市考试院 | 深圳市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 | 0755-83776655, 83777159 |
珠海市 |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一楼 | 0756-2288109 |
汕头市 | 汕头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汕头市金湖路146号金湖大厦3楼 | 0754-88329783 |
韶关市 | 韶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中路9号韶关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705室 | 0751-8602028 |
河源市 |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 0762-3687298 |
梅州市 | 梅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梅州市江南新中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 0753-2128459 |
惠州市 | 惠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社局二楼 | 0752-2872708 |
汕尾市 | 汕尾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汕尾市城区政和路中段人社局后楼西梯101室 | 0660-3393252 |
东莞市 |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东莞市南城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 | 0769-22203889 |
中山市 | 中山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 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二楼15号窗口 | 0760-88230675 |
江门市 |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 0750-3873700 |
佛山市 |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 26号二、三楼 | 0757-83874123 |
阳江市 | 阳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六楼 | 0662-2237722 3165253 |
湛江市 | 湛江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办公大楼3楼 | 0759-3119313 |
茂名市 | 茂名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茂名市光华南路119号大院3号楼三层 | 0668-2911930 |
肇庆市 | 肇庆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 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 0758-2271231 |
清远市 | 清远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大楼B18室 | 0763-3366674 |
潮州市 | 潮州市人社局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 0768-2130159 |
揭阳市 | 揭阳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 | 揭阳市区建阳路中段原社会保障大楼三楼304 | 0663-8233640 |
云浮市 |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 云浮市星岩三路30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 0766-8838793 |
附件3:
考试用书订单
书 名 书代号 单价 订数(册)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7
25元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日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8
20元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俄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3
20元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德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4
25元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法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5
25元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西班牙语等级考试大纲
Q12-0826
40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综合类)
Q12-0829
4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理工类)
Q12-0830
4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用书(卫生类)
Q12-0831
48元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用书
Q12-0833
46元
全国职称俄语等级考试用书
Q12-0832
46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词汇重点突破
Q12-0840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考纲解析与应试指南
Q12-0841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综合类)
Q12-0834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理工类)
Q12-0835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专项突破与综合训练(卫生类)
Q12-0836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综合类)
Q12-0837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理工类)
Q12-0838
38元
全国职称英语等级考试历年真题及全真模拟试卷(卫生类)
Q12-0839
38元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综合训练
Q12-0843
38元
全国职称日语等级考试自学通
Q12-0842
38元
1、凡本网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医学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医学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mededit@cdeledu.com
电话:010-8231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