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这个草案不仅仅影响数十万基层医疗机构,对数百万基层医师更加具有重要的作用力!
建议一、增加强化村卫生室建设内容
在强化基层医疗机构方面,谢广祥建议,增加或充实专门对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建设规定的条款。
谢广祥表示,近些年在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及队伍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没有达到理想效果。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村卫生室2016年为64.2万个,2017年为63.8万个,2018年为63万个。“也就是3年间消失了1.2万个村卫生室。”谢广祥表示,正是由于村卫生室的不足、特别是村医队伍的短缺,加上其他方面因素,使得基层医疗机构门诊量占总门诊量的比例一直呈下降趋势。
谢广祥认为,要实现医改确定的强化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便利性,人人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目标,就要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的建设,所以建议应该加强或者增加这方面的内容表述。
王刚委员也认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村医队伍建设还不够,既然是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就要把如何促使这个好的制度、好的做法更好地发展完善作为条款的主要内容,通过加强工作,推动首诊制承担起分诊制体系建设的作用。
建议二、完善村医养老保障及岗位风险保障政策
针对“强基层”,王刚认为,要推动首诊责任制,重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和医师队伍建设,国家要下大力气建设,而不仅仅是强调“首诊”“分级”等。
谢广祥表示,要实现乡村一体化的管理。每个行政村至少要建一个村卫生室,同时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驻机构,明确村医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职工,建立村医县招乡聘村用的机制,拓展职业空间,稳定发展村医队伍。
并且,谢广祥指出,还要保障村医的合理待遇,村医是农村居民健康的守门人。应将村医纳入公益性保障范围,完善村医养老保障及岗位风险的保障政策,建立稳定运行的保障机制。
此外,还要明确政府保障的责任。谢广祥表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网底,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特别是公共卫生服务,所以应当明确政府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财政投入的刚性约束,建立稳定的可持续运行的保障机制。
乡村医生必须“转正”
卫生室的发展、乡村医生待遇养老等合理的保障都有一个非常合理的建议,谢广详委员提出来的所有建议正是现如今的乡村医生迫切想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基层守门员、作为一名基层医师,我们也想在这个岗位上继续发光发热,但是现如今基层的的工作方向以及这份执业自身的魅力,已经很难留住人才。
所以,必须要完善村医养老保障,强化村卫生室智能,给与村医应有的合理待遇,另外最为重要的就是解决村医“身份”问题,明确村医为乡镇卫生院的聘用职工,建立村医县招乡聘村用的机制,让村医具有归属感,而不是飘荡在基层医疗机构中的一缕浮萍,这份认同感是最为重要的。
并且可以肯定,只要给与村医对应的身份,不论是上级要求的证书、资质等一切要求,广大村医都会欣然接受,但是如果不匹配对应的福利和待遇,一切的要求都很难落地。
而我们,迫切希望这份基本法规,能够解决这个问题,那将是这十年来最令人期待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