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即将步入医疗岗位的朋友们都非常关注所在地区医疗岗位的招聘公告信息,医学教育网医疗卫生招聘栏目为了更好的服务正在找工作的医疗相关专业人员,每天为大家整理搜集新鲜的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医院等招聘公告通知和信息,欢迎大家查看!以下是公告通知: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招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4年2月28日下午16时。
为进一步加强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吴兴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2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选聘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三、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二)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等要求;
(五)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23日至2005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报考医生类岗位人员具有医学类中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报考医生类具有医学类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六)生源及户籍不限;
(七)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执)业资格等,计算统一截止到2023年11月23日;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从吴兴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岗位辞职未满3年人员及2024届毕业的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定向委培生;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4年2月28日下午16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须拍照或者扫描上传以下佐证材料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填写完整,高校同意推荐并盖章);③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④其他佐证材料。
社会人员: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④岗位聘任证明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岗位须提供);⑤湖州市(含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⑥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资料,各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复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29日中午12时。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签约
考核结束后,在合格考生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2024届应届毕业生,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www.wuxing.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不再递补。
在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在相应岗位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签约、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2.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自聘用后三年内(两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聘用(劳动)关系。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监督电话:0572-2551765。
咨询电话(法定工作日):区卫生健康局0572-2551777,区人力社保局0572-2289373。
附件:2024年湖州市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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