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9人,欢迎查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7月10日17:00前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 | 职称要求 | 其他条件 | 备注 |
耳鼻咽喉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耳鼻咽喉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需根据医院安排承担体检任务 |
眼科医师 | 1 | 本科学历及以上 | 眼科学 | 医师及以上 | 需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 需根据医院安排承担体检任务 |
药师 | 5 | 本科学历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 | 药师及以上 | / | 调剂药师岗位 |
检验技师1 | 1 |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技术 | / | 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 | |
检验技师2 | 1 | 本科学历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检验技师及以上 | / | 检验窗口岗位 |
1.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7月10日17:00前报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医院官网人事招聘系统(),按要求如实注册并填写信息、报考相应岗位。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登录医院官网人事招聘系统按要求如实注册,并在系统中填报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信息材料,同时附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4.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报名截止日前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向报名人员反馈。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的,可免于笔试。招聘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笔试科目一门,笔试内容为本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不得入围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前,入围人员按招聘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相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资格。如有列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施至少3天前通知考生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时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20%+面试成绩×40%。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0人免于笔试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阶段。
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含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官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安排以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招聘网站()相应栏目进行发布。
报名咨询电话:0571-8835811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83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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