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浙江省嘉兴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欢迎查看。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下午17:00止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4个,招聘工作人员4名。
岗位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超声科医师 | 1 | 医学影像学、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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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医科技师 | 1 | 针灸推拿学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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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眼视光中心技师 | 1 | 眼视光技术 | 大专及以上 | 具有眼镜验光员 职业资格证 |
4 | 疼痛科技师 | 1 | 康复治疗学 |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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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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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
社会(在职)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5月28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2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登记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材料原件可在后续环节审核。未进行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1)报名登记表(须有正面免冠证件照及本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
(4)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论文、业绩证明材料;
(5)本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我院医联体单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已离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解聘证明。
4.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对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提供材料及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录用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
1.招聘岗位1号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10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报名确认人数为岗位招聘人数的10倍及以下,则采取直接面试。
招聘岗位1号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及个人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直接面试的,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招聘岗位2、3、4号岗位报名确认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10倍,采用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技能操作及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报名确认人数为岗位招聘人数的10倍及以下,则直接采取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招聘岗位2、3、4号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个人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直接采取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技能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操作与面试相结合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20%。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有无违纪、违法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意向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录用资格。毕业生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拟录用人员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项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妇幼保健院门户网站()公布,供报名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573-82074760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监督电话:0573-83687500、0573-8368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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