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金华市人民医院2023年4月招聘应届毕业生34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17:00止
一、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和学历学位等要求,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2023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本科生要求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7.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
8.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1日17:00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应聘,注册后登陆,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应聘有意向的岗位。
3.联系地址、电话:金华市人民医院1号楼五楼组织人事部(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联系电话:0579-89138553。
4.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进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在2023年4月21日17:00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资格复审
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27日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①由本人填写的《金华市人民医院2023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表》(详见附件2);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⑤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临床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专业知识)、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按40%、30%、30%计入考试总成绩。行政后勤岗位考试形式为业务考核(专业知识)和面试,分别按60%、4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临床岗位:
1.笔试: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2.实践技能和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实践技能考试和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下一环节。
行政后勤岗位:
1.业务考核: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业务考核。
2.面试: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不足此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早上7:30,考试报到地点:金华市人民医院多功能厅。报名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成绩查询:
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业务考核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由医院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是否递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及相关行业标准。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四)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民医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金华市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和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1.未按医院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
3.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
4.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与所聘专业要求相同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金华市人民医院2023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资格复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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