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让更多的残疾儿童得到尽早的康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康复医院临时用工7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是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定额补助。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临时用工7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1日以后出生);
(三)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需在国民教育序列内)考试的人员,应在2018年1月1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613办公室(丽水市天宁街880号)。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经研究后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相关专业科目一门,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序号 |
招聘岗位 |
考试科目 |
1 |
康复教师 |
特殊教育(学前) |
2 |
听力语言康复师 |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
3 |
康复治疗师 |
康复治疗技术 |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形式: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注重对考生康复治疗实际操作能力、康复教学技能水平进行测评,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及聘用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相关手续。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569320578-205690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090965(市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