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3名护理专业人员、2名临床医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永康市具有正式事业编制的在职人员。
二、选调岗位名额及条件
报考永康卫校人员,要求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具有正式在编身份后在永康市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
报考中医院的人员,要求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在具有正式在编身份后在永康市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
涉及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9年4月17日。
定向培养社区医师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能报考。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选调报名表,由所在单位根据选调条件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单位盖章连同学历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于2019年 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市卫健局人事科报名。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适当核减选调名额。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局对报考人员进行学历、专业等相关条件审查。资格审查后,符合选调范围、对象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3、领取准考证。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9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前往市卫健局九楼会议室领取,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组织考试。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局统一负责组织笔试。笔试由《专业理论知识》和《医学基础综合知识》两门科目组成,省卫健委组织命题。两门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80%+医学基础综合知识成绩×20%,若总成绩相等,以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组织考察。考试后,按选调专业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6、公示。考察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康人才网、市卫健局健康永康微信平台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并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四、其他事项
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人员不再递补。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9- 87101401 87101355
原标题: 关于永康卫校、中医院选调护理人员、临床医师的公告
附件:公开选调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