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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第四批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8人啦

2020-09-30 16:04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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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各位医学生关注的莫过于所在地区医疗事业单位及各大医院的招聘信息啦!众所周知,很多大型医院、卫生事业单位每天都会发布一些招聘公告来补充医学人才的空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享“2020年10月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第四批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08人啦”的公告信息,希望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心仪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10:00至10月7日17:00。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涉及75个岗位。其中,综合管理类岗位18个,计划招聘20名;教育教学类岗位18个,计划招聘19名;医疗卫生类岗位39个,计划招聘69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度第十二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考生也可在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智联招聘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智联招聘网站()进行报名。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10:00至10月7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28日10:00至10月7日20:00。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28日10:00至10月7日24:00。

岗位改报时间:2020年10月13日11:00至18:00。

(二)笔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17日。

笔试方式:线上笔试(参加笔试人员以短信的方式通知)。

(三)面试时间、方式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25日。

笔试方式:线上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以短信的方式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缴费时请考生备注姓名)、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二师政务网查询《2020年度第十二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0991—3753456。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智联招聘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7)《考生承诺书》签字扫描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大专、本科学历的岗位招聘程序为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9个环节。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招聘程序为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岗位改报、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和聘用8个环节。

4.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登陆智联招聘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5.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岗位取消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10月13日上午10:00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7.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3日上午11:00-18:00登陆智联招聘网站进行岗位改报。岗位改报人员缴费截止时间为 10月13日24:00。其他缴费成功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二师政务网进行公示,报名人员于10月14日登陆十二师政务网查询。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十二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可于10月20日登陆智联招聘直接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将在十二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于10月20日可登陆十二师政务网查询。

(四)面试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

2.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面谈)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考生可与招聘单位主动联系。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十二师政务网公布。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

1. 2020年度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第四批次)

2. 兵团第十二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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