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备受医学生关注,很多考生纷纷咨询过我们所在省市、县城事业单位和医院、卫生所有没有招聘,那么今天医学教育网小编就来分享“新疆”地区的招聘公告: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啦(含医疗岗),望能帮助到各位医学生。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
3.坚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原则。
4.坚持回避的原则。
5.坚持相同学科面试标准统一的原则。
6.坚持严肃、严谨、保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涉及11个岗位。其中,教育教师类9名,综合管理类2名,医疗卫生类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教育教师岗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必须在报名截止期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且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一致或相近。
2.综合管理岗和医疗卫生岗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具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以上。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在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检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考生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1.发布时间:9月22日
2.信息发布官方平台
(1)兵团考试信息网()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官网
()
3.报名、笔试、面试网站
智联招聘()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
9月23日10:00—9月30日12: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9月23日10:00—9月30日17:00
2.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10月9日—10月12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3日10:00(教育教师岗免笔试)
2.笔试方式:线上笔试
3.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10月14日—10月16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1)教育教师岗:10月19日10:00
(2)综合管理岗和医疗卫生岗:10月20日16:00
2.面试方式:线上面试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10月21日—10月23日(在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并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发送)
(五)体检
10月24日—10月25日
(六)考察
10月26日—10月30日
(七)拟聘名单公示
11月2日—11月6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教育教师岗免笔试)、面试、体检、递补、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考生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官网()查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网站(智联招聘),填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学位证书、学信网报告。
(3)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4)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6)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比如有关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证明,本人发表论文(文章)或参与课题研究等个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审查原则
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考生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有关履历、业绩奖惩等综合情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教育教师岗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审查结果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请登陆报名系统网站(智联招聘),点击右上方【查询报名状态】查看自己是否进入笔试环节。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请在线微信扫码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金额80元。
(三)笔试
请考生下载附件《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附件5)
(四)面试
请考生下载附件《面试须知及考场规则》(附件6)
(五)体检
我单位与考生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委托方式对考生进行体检。拟聘人员到岗后,进行体检复核,并以复核结果为准。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体检于面试结束后由我单位委托考生当地有相应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各体检项目的体检结果后签署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对确定为吸毒人员的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在与考生签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的前提下,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和委托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坚持政治标准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好思想政治素质关,确保政治合格、思想过硬。考察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拟聘公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主要包括:拟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等,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附件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2020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5: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
附件6:面试须知及考场规则
文章来源及附件查看地址:c/2020-09-22/737239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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