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条件,欢迎查看。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6、要求执业资格的岗位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202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暂不要求。护理岗位须取得护士执业证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研究生岗位要求完成住培。本科岗位完成住培的优先。
8、《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提出: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考本科应届毕业生岗位。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符合以上条件者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认证证明如暂时无法取得可先报名,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也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其他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编和其他签订劳动合同人员需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需出具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报考信函;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公告:
枣庄市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4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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