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全国医学小伙伴备考2023年医疗卫生招聘考试,小编特意整理了医院、卫健委等事业单位的考试公告,今天小编分享的是“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2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公告,欢迎查看。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2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师德师风,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
4.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的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还需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和科研潜力。同时与医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实力和水平相当,且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7.具有良好的专业训练背景,原工作单位为三级甲等医院,且满足相应工作资历要求:
(1)须博士毕业后有在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岗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经历。如符合医院人才政策或特别优秀者,工作资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2)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计划表。
8.符合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存在医德医风不合格,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被处分过的;
6.工作以来存在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或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或受过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的;
7.发生医疗、教学等差错事故未过处理期的;
8.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提交完整申报材料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