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招聘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6名,欢迎查看。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我院招聘人事代理制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在读(全日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团)纪、政纪等且在处分期内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及范围
具体招录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胸科医院2023年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四、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筛,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告知通过初筛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五、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请复制下方链接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报考岗位-学历-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③资格证书;④英语最高等级证书;⑤获奖、荣誉证书等。
六、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我单位与录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电话:022-88185168
联系人:田老师
单位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台儿庄南路261号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十、有关事项说明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投递简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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