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3年第一批招聘代理制工作人员51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7:00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本方案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3年第一批代理制招聘计划》。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计划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笔试科目 |
1 | 整形与医疗美容科 | 专技 | 1 | 外科学(整形外科方向) | 研究生 | 博士 | ≤45周岁 | 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职称资格,拟从事医疗岗位。 | 免试 |
2 | 护理岗位 | 专技 | 48 | 护理学、护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护理岗位。 | 护理学 |
3 | 医学影像科 | 专技 | 2 | 医学影像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0周岁 | 应届毕业生,拟从事技师岗位。 | 医学影像技术 |
相关要求:1、报名年龄、学习或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 |||||||||
2、上表“其他要求”中“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离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曾经受到开除处分;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仍处于禁考期限内;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
7.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17:00。《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3年第一批代理制招聘报名须知》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请应聘者严格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2023年第一批代理制招聘报名须知》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联系人:郭亮
联系电话:(022)88329119
(二)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已经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不符合本次代理制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告知。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笔试的考务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发布笔试成绩,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岗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既为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由医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面试采取答辩形式进行。面试考官将根据岗位的专业分类,由相关专业专家和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组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按主考官的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
(六)体检
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面向代理制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医院组织的体检者可申请提交其他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总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考察结果不合格。
(八)公示与聘用
医院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信息进行公示。拟聘人选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为。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报到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递补
代理制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2.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自愿放弃聘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未取得规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如因无递补人员导致拟招聘岗位空缺时,医院将根据需求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岗位调整声明。调整后的招聘岗位、报名时间及相关安排也将在医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代理制招聘的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师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将在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方案由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88329119(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22-88329128(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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