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生81名,纳入事业编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在广西医科大学、泰山医学院、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分别设考点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如某考点报考人数较少,报考考生须服从考点调剂。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经考试聘用,博士研究生经考核聘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相应学位,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2019年蓟州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失信被执行人员,符合《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回避规定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卫健委和人民医院组成招聘小组,负责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3月26日至4月3日在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蓟州人力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在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8:30至4月8日下午17:00.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9年4月9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三)面试
按照报名网站通知时间,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
(四)笔试
面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按照报名网站通知的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结束后,通过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五)体检
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笔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且超出该职位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一并进入体检。
体检由区卫健委会同考点指定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小组和所在院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并由所在院校党组织出具考察材料。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招聘人数空缺情况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笔试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一并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职位确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签定“三方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待签约人员毕业后,对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验,合格后签订服务期为8年的聘用合同(含规范化培训),并须在3年内取得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8282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