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新都区选调13名大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公布了,医学教育网整理了招聘通知内容如下,请参考:
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拟从全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大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区卫计局所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选调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至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新都区卫计局政工科(新都区香城南路60号文广大厦17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市新都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如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每位选调人员限报一个选调岗位。
选调人员按照公布的选调岗位、选调资格条件及要求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选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报名时请严格按照毕业证所载内容填写,不符者请勿报名。
选调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选调单位。因无法与选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选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卫计局政工科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选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主要测试选调者履行选调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和反应能力。逾期未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区卫计局党委根据岗位需求和选调者考试成绩,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报到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工作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选调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028-83970727
附件1:选调需求表(201901)
附件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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