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招募公卫特别岗116人,欢迎查看。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上午9:00日-7月22日下午18:00截止
一、招募数量、岗位及服务期限
此次招募公卫特别岗116个。其中医疗卫生应急岗10个、医疗卫生普通岗85名(以下统一简称医疗卫生岗),以及中小学校医辅助岗21个(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公共卫生特别岗服务时间为3年,其中应急岗服务时间为1年,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可申请延期,总服务时间不超过3年。
本次招募相关具体岗位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序号 | 招募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募名额 | 招募对象 | 招募条件 | 服务单位及招募岗位个数 |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
1 | 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宜宾市叙州教育和体育局 | 医疗卫生岗 (应急岗、普通岗)、校医辅助岗 | 202207W01 | 116 | 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 大专及以上 | 医药卫生类 | 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根据笔试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选择医疗卫生岗(应急岗、普通岗)、校医辅助岗服务单位。 一、医疗卫生应急岗10个:赵场街道迎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宜宾市叙州区第六人民医院1个、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中医医院1个、宜宾市叙州区华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柏溪镇公卫中心)1个、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喜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宜宾市叙州区南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西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中心卫生院1个、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1个、宜宾市叙州区泥溪镇中心卫生院1个。 二、医疗卫生普通岗85个:赵场街道迎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宜宾市叙州区第六人民医院5个、宜宾市叙州区第三中医医院7个、宜宾市叙州区华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柏溪镇公卫中心)3个、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喜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宜宾市叙州区南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西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中心卫生院14个、宜宾市叙州区蕨溪镇中心卫生院10个、宜宾市叙州区泥溪镇中心卫生院5个、宜宾市叙州区柳嘉镇中心卫生院3个、宜宾市叙州区安边镇中心卫生院1个、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中心卫生院2个、宜宾市叙州区横江镇中心卫生院2个、宜宾市叙州区樟海镇隆兴卫生院3个、宜宾市叙州区合什镇中心卫生院3个、宜宾市叙州区双龙镇中心卫生院8个、宜宾市叙州区南广镇卫生院3个。 三、校医辅助岗21个:宜宾市叙州区第一中学校、宜宾市叙州区第二中学校、宜宾市叙州区蕨溪中学校、宜宾市叙州区横江中学校、宜宾市叙州区柳嘉职业技术学校、宜宾市叙州区高场职业技术学校、宜宾市育才中学校、宜宾市叙州区柏溪小学校、宜宾市叙州区育才路小学校、宜宾市叙州区柏溪中心学校、宜宾市叙州区五友路学校、宜宾市叙州区第一小学校、宜宾市崇文实验小学校、宜宾市叙府实验小学、宜宾市戎州实验小学、宜宾市叙州区建国实验小学、宜宾市航天小学校、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小学、宜宾市长江路小学、宜宾市叙州区观音镇中心儿园、宜宾市叙州区横江镇幼儿园各1个。 |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条件
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岗、校医辅助岗)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岗位扩大到离校未就业的省内普通高校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三、岗位设置
1.医疗卫生岗(含应急岗、普通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医疗应急救治、隔离场所管控、流行病学调查、传染病防治监督、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2.校医辅助岗主要负责协助开展中小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传染病哨点监测及预防控制等工作。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上午9:00日-7月22日下午18: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募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事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网址:。报考者登录报名页面后按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网址提供的报名表。
3.网上审查:2022年7月18日-7月22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最终确定。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2年7月24日上午10:00至7月25日期间登录宜宾市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 A4 纸打印, 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笔试
此次招募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招募,具体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最终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占60%,职业能力测试占40%,笔试最后总成绩加总后按四舍五入办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果出现考生笔试总成绩得分相同者,以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的得分排列名次;如果出现考生的《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得分也相同者,以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作为同等得分情况下优先招募条件;如果出现考生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优先招募条件均相同者,在选岗时对并列的考生以抽签方式决定顺序。
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2022年7月29日-30日参加了笔试的考生登录宜宾市
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
2022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按照拟招募的名额依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名单(考生请及时登录宜宾市人事考试网,网址:查询)。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报名信息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社区(乡镇)出具的优先招募对象的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工作人员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以及提供的支撑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及人员
2022年8月1日上午8:30。根据招募岗位及招募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
(1)体检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岗
此次招募公卫特别岗(医疗卫生应急岗、医疗卫生普通岗、校医辅助岗),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募要求的,取消招募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空出的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招募人员名单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因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九)签订协议:服务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十)岗前培训:由招募单位对招募人员开展岗位培训。
(十一)正式上岗。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待遇
1.待遇保障。项目人员服务期间待遇水平可参照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待遇水平确定。
2.工龄计算。项目人员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招募单位报到之日起算。到基层单位的,计入基层服务年限。
3.中途退出。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服务协议申请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安排退出。
(二)就业支持政策
1.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在乡镇及以下(含社区)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下同)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在其他机构服务满2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县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时,笔试总成绩加4分,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笔试总成绩加6分。按规定享受服务基层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再享受本项加分政策。
2.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可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其中,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人员,可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乡事业单位。
3.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同等条件优先聘用为编外工作人员,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4.报考规范化培训加分。服务满1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医药卫生类专业项目人员,报考我省住院医师、护士、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时,向所报考的培训基地提出书面申请,经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实后,对其招收考核总成绩加5分。
5.职称评定优先。医药卫生类专业人员在乡镇和基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时间,计算为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对符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规定的人员,凭考核合格证明,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参加考试手续。
6.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7.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参加公卫特别岗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满3周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两年内参加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自主创业、落户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 毕业生相关政策。
8.其他。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急岗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后的支持政策,按照《四川省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岗位招募实施方案》(川卫人教函〔2022〕 8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考核
项目人员日常管理以服务单位为主,考核包括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年度考核由服务单位组织实施,期满考核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出具考核结果证明,考核结果作为项目人员享受服务期满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募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在宜宾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并在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疫情防控。本次招募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考生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时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线距离,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适时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考生进入考试现场、现场资格复审时,应当主动出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
3.考试前、现场资格复审7天内有低风险区[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内,除高、中风险区外的其他地方]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或现场资格复审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复审:①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③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澳门除外),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④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⑤前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⑥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当天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注:高、中风险区具体名单可通过“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查询。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宜宾市叙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因隐瞒行程、病情或未按要求出具健康证明造成无法正常参加报名或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其他事项。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涉及考试、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等予以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6.业务咨询电话:宜宾市叙州区卫生健康局0831-6200842,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201795;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398211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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