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学教育网 >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 > 各地考试动态 > 山西 > 事业编 > 正文

2019山西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

2019-08-02 13:47 医学教育网
|

2019山西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专门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如下信息,希望可以有所帮助。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计划组织实施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或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学历。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户籍、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30KB以下。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有正规院校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3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8月1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8月12日17:00至8月13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8月1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中市市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相应的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8月17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8月15日至8月16到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7日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且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7日,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报到证(或原件存放教育部门、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个人档案存档证明,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其中,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以及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等社会在职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录用审批表或报到通知书以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之前有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不足规定时间的,可提供社会保险缴存单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人员,须提供工商注册登记或灵活就业登记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也可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存单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须提供见习单位出具的见习考核证明等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基层特定公益岗位人员,单位在出具证明时须附注说明,也可提供社会保险缴存单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陆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实施方案。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笔试考务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晋中市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0354-2638533

监督电话: 0354-2638531

考务咨询: 0354-30756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考生,具体的时间和内容安排,请随时关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自担。

点击下载>>>

2019年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9年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2019年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29日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19山西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招聘18人公告,还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有关医学知识、医疗招聘及考试辅导等相关信息。敬请期待!

卫生人才招聘考试公众号

相关资讯
2023年度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流程与指南
编辑推荐
免费资料
卫生招聘免费资料领取

免费领取

网校内部资料包

立即领取
考试辅导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