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为方便大家查看相关信息,医学教育网小编特将山西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医疗岗工作人员的通知整理如下:
根据《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党群系统9名,政府系统7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4日以后出生,其它按此类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晋办发〔2014〕29号),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人员,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运城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12月4日9:00至12月8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运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2017年12月4日为截止时间。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等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属同一专业类。
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2月8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12月8日17:00后,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并在笔试之前公告。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改报时间:2017年12月11日9:00至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7年12月11日17:00前查询。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12月1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每人每科50元)。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12月7日、8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委党校1号楼12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12月19日至12月22日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
《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共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法律常识、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事业单位概述、职业道德、公文写作与处理、资料分析等。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公共职业能力》50%
2、资格复审
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具体时间待定。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按照招聘名额10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各类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运城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为: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不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及用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确定为合格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项
报考党群系统招聘岗位的人员,在笔试结束后,后续招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另行组织实施。
八、咨询与监督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同时设立咨询电话。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考生如对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其他事项需咨询的,可直接与市直各主管部门联系。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59—266034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359—2660316
0359—8717726(报名期间开通)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监察室:0359—266054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鉴于本次招聘人数较多,已尽可能地增加了报名的时间。希望应聘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附件:
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