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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1人公告

2017-06-12 16:0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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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和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其中全额48名,差额10名,自收自支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6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晋城城区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6月19日9:00至2017年6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6月2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6月23日17:00至 6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岗位同专业的名额,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6月23日9:00在晋城城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6月25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6月23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单科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科目

教师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门;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门;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门。

(二)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内容为主;《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相应专业基础知识为主。

2、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医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等为主。

3、其它事业单位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知识为主。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申论》)成绩〕÷2。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晋城城区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它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以及个人档案等证件材料。(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的市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晋城城区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测评内容:

(1)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以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面试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领导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笔试和面试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城区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城区网、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科:0356-2286563

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2017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

2.2017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docx

3.2017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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