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山西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1月招聘高层次人才17人,欢迎查看。
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
一、招聘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或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的岗位及具体要求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1.岗位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1月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为1972年1月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3.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9.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在原单位有过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的当事人。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待遇
(一)学历为博士研究生,职称为主任医师,在市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负责人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200万元,年薪30-5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二)学历为博士研究生,职称为副主任医师,在市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负责人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年薪20-4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三)学历为博士研究生,职称为主治医师或医师者,给予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基本工资按照本院在编人员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四)学历为硕士研究生,职称为主任医师,在市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十五年及以上,且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年薪20-4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五)学历为硕士研究生,职称为副主任医师,在市级及以上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十年及以上,且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年薪15-3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六)学历为大学本科,职称为主任医师,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十五年及以上,且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100万元,年薪20-4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七)学历为大学本科,职称为副主任医师,在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十年及以上,且担任过本专业临床科主任、副主任或独立带领过医疗小组者,给予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0万元,年薪10-30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科室工作情况考核后发放;
注:以上高层次人才年薪给予时间为三年,另外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太原市的各项人才补助。
(八)招聘的其他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医院在编职工工资福利等相关规定执行。
(九)特殊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待遇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一人一议。
六、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我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现场确认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长风西街113号)办公区四层人事组织部420房间,联系人:郝老师,电话:2909332。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5.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简历;
(2)《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好信息后打印);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毕业证(本、硕、博)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本、硕、博)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或通过“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或成绩单;
(6)个人业务能力、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
(7)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三)资格审查
由医院人事组织部、医务科及应聘者所在科室负责人等对报考者的学科专业、科研水平、职称和岗位匹配度等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和现场确认工作。经现场确认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不设置开考比例。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
(四)考核测试
由我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测试环节。考核测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有并列,则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学习态度、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经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按考核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院人才引进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报太原市卫健委和太原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若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医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1.《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太原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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