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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2019-04-25 17:29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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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太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为山西省、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太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就医首诊定点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诚聘高端人才、博士和硕士加入我们团队。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详见附件:《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省外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学学科、专业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

3.①面向2018年、2019年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范围:针对教育部公布的大学建设高校或“双”建设学科。大学建设高校或“双”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大学和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中公布名单以及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为准。

②紧缺岗位可以不受大学建设高校和“双”建设学科的限制。

③博士岗位不受上述限制但须符合我院招聘专业要求。

④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能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能超过40周岁(1978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一楼会议室(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郭伟峰 联系人电话:15513639829

应聘人员携带证件要求:

2018年毕业生需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相关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个人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019年应届毕业生如没有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相关专业方向证明、规培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还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由院招聘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按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五、招聘考试

1.博士招聘考试

博士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学术汇报(包括个人介绍、学习经历、科研成果等)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考核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硕士招聘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5的,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 1:5的,则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量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与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情况。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线为70分。

有笔试环节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过程全程摄像,面试成绩当日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院同意后,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到另外同一级别的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我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院、省卫健委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卫健委审核,报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医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者,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1-2150713 监督电话:0351-215071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2019年度省外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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