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成果,加快推进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9年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10 人,其中:差额事业编制3人,全额事业编制 7 人。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山西省2019年县级医疗集团人才招聘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 热爱卫生事业,具有医务人员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身体健康;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4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需求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人员;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过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
3、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此方案审批后,当日通过夏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其他人不得代替。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
报名地点:山西中医药大学招聘会现场。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
3、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4、报名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验证)、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
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3张和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在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和监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通知。
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岗位计划数达到3:1比例以上时,将进行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
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条件的人员与岗位计划数等于或低于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直接参加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1.笔试
①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
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③报考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公共知识为: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以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为主)。
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将在夏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3.面试
①面试采取现场答题的方式进行。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专业技能等。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夏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在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夏县2019年公开招聘医疗集团工作人员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夏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5年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聘用期内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根据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不予聘用。
3、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夏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樊双全 县 长
副组长:郑景山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平俊 县编办主任
邢建中 县人社局局长
王文秀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尚靖宇 县财政局局长
付荣海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刘 军 县医疗集团院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疗集团。
办公室主任:付荣海(兼)
副主任:樊志文(兼)
各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部署,严密组织,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制定实施细则,严格照章办事,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
七、招聘纪律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 由其所在单位主管或上级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纪律、法律处理并调整工作岗位;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3834486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