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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是隶属上海市民政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三无对象”及社区中的男性慢性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和其他各类痴呆人员提供收、治、教、工、娱、疗、康复等服务。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1、医学检验岗位,职数1名
2、药剂岗位,职数1名
3、医生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医学影像(1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执业医师优先。
2、住院医师(2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独立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社会人员需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3、检验岗位(1人):本科及以上学历,检验专业,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从事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4、药剂岗位(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要求具有药剂(士)以上证书。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收。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544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