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威海卫人民医院招聘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5人公告公布了,为了帮助大家了解招聘信息,医学教育网整理以下招聘信息,请参考:
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备案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5.应聘岗位的最高年龄要求:高级岗位55周岁(1962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40周岁(197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工作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11月26日-11月28日,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6:3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现场报名地点:威海卫人民医院人事科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威海卫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
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未予修改补充的,视为不合格。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身份证;2、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年限截止到2018年1月)。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高级岗位免于笔试,中级岗位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和70%.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德医风两部分内容;专业基础知识为临床医疗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7日
笔试地点:威海卫人民医院负一楼党员活动室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予以公布。
2.面试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临床实践技能综合测试(试工)。报名成功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邮件方式联系应聘人员,约定来院试工时间,试工时间1-2周,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中级岗位面试为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三)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等额组织考察,放弃考察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等额组织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准确等方面进行复审。
体检的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聘用
对于经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备案。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和录用岗位的奖励性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