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试的时间各地不一,大部分地区都会在每年的6月至8月间进行。原来尚无全国和全省、市统一招考,最多县级各个单位统一招考,现在各地逐步由州、市级统计编制进人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用。今天为大家搜集整理了新出的公告通知:日照市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41名,欢迎查看。
截止时间至9月30日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报名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以2023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9月30日。报名开始10个工作日后,莒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程序。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结果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招满的岗位情况将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起至发布面试公告之日,未招满的岗位可继续接受报名,截止时间至9月30日。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和本人电子照片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应聘+姓名+学校+专业”。报名时间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最晚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的9:00前提交,逾期视为弃权(递补人员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后三日内提交)。
各招聘单位报名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
为确保报名工作无遗漏,应聘人员报名后电话联系报考单位确认。
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至9月30日。
各招聘单位成立初审小组,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按照既定时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录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到莒县卫生健康局(莒县振东大道沭东新城商务中心南侧8号楼4楼)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诚信承诺书》、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执业(从业)资格证书、规培证或规培合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等额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档案基本信息涂改严重、涉嫌造假、重要材料和信息记载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莒县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应聘莒县人民医院、莒县中医医院、莒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莒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的按用编进人计划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提出辞职或调离县外等事宜。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查询莒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633—6206013
信息发布网站:莒县政府门户网站()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咨询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
本《简章》由莒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23年莒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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