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7月招聘校医2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7月22日9时至2023年7月27日16时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共2个。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校医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22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2023年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可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含辅修专业证书)及研究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允许报考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笔试前一天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除2023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7月22日(含)前取得。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2日9时至2023年7月27日16时。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2日12时至2023年7月28日16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日10时至8月5日9时30分。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具体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系统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首次登录,需注册。然后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资格审查材料、签署承诺书。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报名人员需按下列顺序提报相应材料彩色清晰扫描件(所有材料在一个文件夹中打包压缩并以“报考岗位+实名”重命名后上传报名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均需提交)。
(2)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3)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市级以上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提交资格审查。
(5)已签署就业协议的人员报考,须提供解约证明;曾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不在择业期内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6)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
(7)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8)缺少材料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缺少材料的考生应提交承诺书,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2023年8月1日17时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
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6时),自动停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8.0及以上浏览器,屏幕分辨率推荐设置为1280*768或以上。
3.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请于2023年8月2日10时至8月5日9时30分到报名系统中下载准考证。
4.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2023年8月1日17时前提交,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不含面试当天)第五个工作日17点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校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40%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后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不递补。
2.笔试
笔试均考一科。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9:00-11:00。
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命题。
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4.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全部考试结束后,所有岗位均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参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师德素养、心理健康状况、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网址)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五、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三)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符合条件的均可按照《烟台市加快吸引集聚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享受烟台市引才优惠政策。
(四)本次招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录用人员,须见习期考核合格并参加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后聘任到相应岗位等级。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要求最低服务期五年。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1872
报名网址:http://221.214.177.150:8100/
电子邮箱: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866377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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