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聊城市中医医院2023年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78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4月17日8:00-2023年4月21日16:00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六)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进行报名;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者如未能按规定的时间时限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办理入职聘用手续。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要求,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后,可以应聘。年龄计算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4月17日。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的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对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报考的规定,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要求及具体人数详见《2023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聊城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8:00-2023年4月21日16:00
2.查询时间:2023年4月17日10:00-2023年4月22日17:00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登录聊城市中医医院官方网站,进入“聊城市中医医院招聘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报名,真实准确的进行信息填报,并按照要求上传各类证件、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4.报名注册“证书信息维护”上传时,应聘人员需要上传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2)应聘承诺书(附件2),“承诺人签字”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4)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
(5)“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者提供)。
(7)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中医骨伤科学(脊柱病研究)”,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的,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二级学科证明材料。
(8)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均为扫描文件,并按要求逐项上传至对应位置,缺一不可(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
5.扫描文件制作标准:(1)扫描文件质量。扫描件要彩色扫描与对应的原件保持一致,并做到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黑边、浏览及打印清晰。(2)扫描文件大小。扫描件按原件实际大小扫描,并以A4纸规格作为一个扫描页面,每位考生的扫描件最大容量要在500K 以内。(3)扫描文件格式。扫描件统一保存为PDF格式。
2023年4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1.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当的,应注明后退回应聘人员进行修改。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结果,查看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鉴于我们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应当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并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2.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7日10:00—2023年4月23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3.报名审核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4.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请报名人员注意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5.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打印准考证,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医院官网通知及系统审核状态。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身份证、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套、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执业证书、最高等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等原件(所有原件都需要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
(2)研究生学历的,携带以上证件同时还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专科毕业考硕携带专科毕业证)。
(3)《应聘承诺书》(附件2)。
(4)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中医骨伤科学(脊柱病研究)”,考生毕业证书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的,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二级学科证明材料,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及复印件1套。
(5)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持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中医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2.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面试时间和地点、缴费方式等情况,在笔试结束后于医院官网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出现并列,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对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并列者进行加试。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1.考察。考察要成立考察小组,根据实际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聊城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简章由聊城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635-8341313 、8343629
附件1:2023年聊城市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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