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事业单位2019年9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2名!具体内容如下,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6:00
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学历为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岗位所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25日以后出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年龄应该在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禹城市生源、禹城市户籍或在禹城市从事基层服务的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六)大学生士兵岗位: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禹城市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
(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应当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经本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推荐,可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任职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9月。
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报个人报名信息后,于2019年9月27日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房间进行现场审核,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对违反正常秩序、工作纪律的,禹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不能报考相关岗位。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岗位。
4、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19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考生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但考生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建议考生尽早报名,避免出现报名信息无法修改的情况。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报名后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8日16: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2019年10月9日9:00-10月19日9:30可登陆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因笔试准考试在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都需要使用,建议考生至少打印三份以上)。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各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9月27日前到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工资科(禹城市建设路633号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向禹城市人社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退役士兵证(仅限大学生士兵岗位考生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页、本人页)等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笔试准考证、《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须考生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2、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招募通知书》和人社部门认定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4、报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人员,还须提供《2019年禹城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名推荐表》(附件4);
5、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须9月25日前取得);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在面试前五天(截止时间以公告要求为准),仍无故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时间及内容:山东省禹城市事业单位2019年9月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内容
成绩公布及审查: 2019年9月山东省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附件下载:
2019年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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