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截至201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
4.对本专业岗位药物过敏者不能聘用;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5.在职人员应聘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招聘岗位、数额及具体要求
三、报名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
网上报名截至2019年4月29日下午6:00.凡不提供报名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范围与网上报名相同。
时间:2019年4月23日— 4月 29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地点: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人事科(菏泽市牡丹区康庄路2111号,总院行政办公楼306室)。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9年5月7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在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317室)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019年5月8日上午10:00在医院人事科门口公示栏张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理论考试+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理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根据总成绩,结合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相关待遇按照菏牡院发[2017]11号《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以免影响报考。
报名邮箱:
联系电话:0530—5569009
监督电话:0530—6208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