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部分企事业单位赴省外高校引进978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青海省部分企事业单位赴高校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政策要求,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20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不得报名。
(二)在校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不能作为引进对象。
(三)事业单位引才实行回避制度,根据有关规定: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引才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无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毕业的;在签定协议前已参加工作但未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事业单位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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