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7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先就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范围
通过我院招聘考试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形式
面试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下个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考生宣布。
四、考场设置
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每个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监督席、计分席、计时席和应聘席。
五、面试考官
每个面试考官组设考官5人。
六、面试程序
(一)抽签。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凭二代身份证进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现场抽出考生的面试顺序。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二)引导。面试开始前1-2分钟,引导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引导面试考生到面试考场警戒线外等候。面试开始,由引导员引入面试考场。
(三)答辩。面试考生根据面试试题回答问题,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也可直接答题。每道试题回答结束后,要说“答题完毕”。10分钟时间一到,面试考生应停止答题。
(四)评分。面试打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考生回答完全部试题后,考官根据其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面试最终成绩。
(五)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下个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考生宣布。
七、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每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参与招聘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各个环节要严格保密,严格程序,严密组织,精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我院招聘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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