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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

2023-12-06 18:48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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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即将步入医疗行业的相关从业者吗?您还在为在哪里能够看到医疗岗位招聘信息而烦恼吗?您还在担心看不到所在地区全面的医疗招聘公告信息吗?以下就是新鲜的公告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欢迎查看。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招备案制工作人员20人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8:00-2023年12月17日18:0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结合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5个岗位,招聘20人。凡是新招聘入职的人员,需要按照业务部门轮转计划参加医院组织的轮转培训。招聘岗位的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

7.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2)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8.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2月6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留学归国人员没有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记录期的;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

9.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现聘岗位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上述情况之外可以报考,但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者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11.现役军人;

12.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一)康复科医师、康复技师、梦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共3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大于5:1时,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方式进行招聘,第一次面试按照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此次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小于等于5:1的岗位,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进入笔试,将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二)护理1、护理2共2个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大于5:1时,采取“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实践技能测评)”方式进行招聘,第一次面试按照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此次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小于等于5:1的岗位,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进入笔试,将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实践技能测评)”方式进行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3年12月6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宁夏公共招聘网同时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8:00-2023年12月17日18:00。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二维码(附件2)进行网络报名(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扫码提交,资格审核时以扫描二维码报名提交的时间为准),每人仅能申报一个岗位。对于报名多个岗位的情况,以首次报名记录为准。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12月18日医院官网将发布资格审核通知,明确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医院组织人事科按照确定的资格审核时间、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参加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填写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及相关证件原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于资格审核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查看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密切关注医院官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地点:宁夏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六楼会议室(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参加资格审核须提交以下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身份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件(如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时仍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面试。

1.需要第一次面试的岗位。

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大于5:1的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小于等于5:1的岗位,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进入笔试),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第一次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医院将在官网上公布资格审核结果及需要参加第一次面试的岗位、人员、时间、地点,并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人员。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逾期10分钟未到候考室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违反“只报考号,不报姓名”的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方式及内容。

符合第一次面试条件的岗位,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下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

①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大于5:1的岗位须参加第一次面试。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第一次面试成绩计算: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以上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结束后,按照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上面向社会公布。第一次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四)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岗位与内容:所有岗位均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需携带身份证和盖章合格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

4.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笔试资格。

5.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通过考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自治区卫健委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将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结果研究确定)将取消应聘资格。

6.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面试。

医院于面试前5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主要包括面试时间、地点、形式、面试方式、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医院将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时,违反“只报考号,不报姓名”的规定,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月上旬(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

(1)康复科医师、康复技师、梦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共3个岗位,面试采取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的方式。护理1、护理2共两个岗位面试包括两个部分: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和实践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的方式。根据医院实际和岗位需要,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内容,实践技能测评主要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成绩计算

康复科医师、康复技师、梦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共3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护理1、护理2共两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满分为100分)×60%+实践技能测评(满分为100分)×40%,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当天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康复科医师、康复技师、梦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共3个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60%。

2.护理1、护理2共两个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测评×60%+实践技能测评×40%)×60%。

3.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成绩并列时,由医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医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在本院之外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方案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医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医院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报送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聘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未到3年服务期限离职的按要求支付违约金。

(十)岗位递补。

1.在公示及录用阶段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二)因其他重大事项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时间、方式等事项调整的,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研究作出合理安排,并在医院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生要提供正确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生请密切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官网发布的招聘考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聘用等相关通知。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51-3923027。

监督投诉电话:0951-5023756、0951-3922757。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组织人事科(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东路499号)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

2.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doc

3.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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