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日前“赤峰市宁城县县直及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3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招聘信息的小伙伴可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招聘的具体岗位和相关事宜吧~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宁城县县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63名在编工作人员。详见《宁城县2021年度县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缺岗位都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2019、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高校毕业生);按照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部分岗位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名词释义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2年以上)。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学历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2.现在宁城县内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已聘用工作满5年,学历大专以上(包括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专业与资格专业相符,能够胜任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或取得中、高级卫生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条款用于招聘医师岗位。
3.护理岗要求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护师以上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户籍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招聘公告发布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于2021年7月29日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和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发布。以后相关信息均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直接到宁城县党政综合楼卫生健康委员会0623室报名。
2.报名时间: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放宽条件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此阶段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凡是没有报名的岗位不再设置定向条件,所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初审后,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填写《报名表》,并在报名表处粘贴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底纸质版照片2张、电子版照片1份),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县内公立医疗机构工作满5年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聘用情况证明。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审核后对不符合招聘资格的,不予报名。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对招不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通过“绿色通道”或采取“走出去”、“点对点”等方式进行专项招聘。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及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
笔试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笔试命题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负责。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2.笔试试卷种类及要求。笔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试卷文字种类,如有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则提供“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其他考生均使用汉文试卷。
3.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务于笔试前2日内,到宁城县卫健委062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9:00-11:00,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分布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9.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凡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少于或等于3人,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凡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多于3人的,前3名进入面试。凡岗位招聘人数多于1人的,按倍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并列分数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因故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命题工作委托市外专门考试机构负责,面试考官一律从异地聘请。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汉文”试卷,须分别用蒙汉语作答。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语,只能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由县卫健委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要求的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业绩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卫生专业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名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由宁城县县直、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
宁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476-4238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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