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辽宁省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4名”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1)中医科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2)心内科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一、招聘岗位
医院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人,具体情况见附件1、2。
注: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如年龄超出岗位规定年龄条件不足一年的视为合格。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医学事业,勤奋刻苦,积极向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应聘;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原则
1.坚持诚实守信、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学历、学校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1)中医科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9日止。
(2)心内科岗位: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
2.报名材料:
①合同制人员招聘报名表 Word 版(附件 3)。未按照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报名失败,报名失败人员不会另行通知;(命名方式:1.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
②应聘汇总表 Excel 版(附件 4);(命名方式:2.汇总表—岗位)
③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命名方式:3.身份证)
④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命名方式: 4.本科毕业证、4.学士学位证书、4.研究生毕业证、4.硕士学位证书)
⑤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命名方式:5.学历电子备案表)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命名方式:6.其他)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将上述所有报名材料中的③至⑥项分别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按要求的固定格式命名,与①和②压缩成一个压缩包文件(不大于10MB),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命名,发送至,简历投递成功,邮箱将自动回复,请勿重复投递(网上报名者均以该邮箱收到的报名材料为准,在第三方渠道投递报名材料无效)。
五、考核程序:
1.报名结束后,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缺少材料和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对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信息,将在我院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址 。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考核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情况,考核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全程佩戴口罩。
3.考核结束后,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职数1:1比例拟定入围及体检人选,人选将在医院官网公布。
4.入围人选应按照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即确定为拟录用人员。通过体检后在医院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后应届毕业生在1周内签订劳动合同;有工作经历者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过期未签订者视为放弃该职位。
六、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0411-81880127、81880128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七、其他问题
1.本次招聘所有通知信息只在大连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考核、体检、公示等)请及时关注,应确保符合公告中的招聘工作要求和程序,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报名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同时应聘时提供的电话号码准确、通讯工具畅通,在招聘结束后因个人原因提供的电话号码错误、通讯工具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考核及录用资格;如已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院方有权解除合同。
3.应聘医师岗位的人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有关规定,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报岗位相符。
4.应聘护士岗位的人员须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且学历、学位之间是相互对应的。
6.入围人员在我单位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7.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如期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8.应聘人员相关的涉及个人信息方面的材料将在一年后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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