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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短缺人才147人报名条件

2019-11-04 09:47 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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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发布啦!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医学教育网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抚州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短缺人才147人报名条件,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8日9:00至2019年11月20日17:00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体检要求,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处分期限内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3、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卫健委和市人社局商议确定。

4、我市各级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须由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编外聘用人员须由现聘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服务期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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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7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抚州市卫健系统所属医疗机构招聘短缺人才147人报名条件,请大家多多关注医学教育网,我们会随时更新更多更好的关于医学知识、医疗招聘及考试辅导等相关内容,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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