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江西省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人”的公告正式发布啦!关注着医疗事业单位招聘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呀!事不宜迟,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岗位和招聘相关事宜吧~
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8年6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7月21日。
2.报名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老住院部10楼人力资源部1021。
3.资格审查: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学位证则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
专业技术岗不设开考比例,收费员岗位原则上按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是否放宽开考比例由医院研究决定。
四、考试
考试时间见准考证。满分100分,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考察考生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者,由医院研究确定。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后考核合格后再予以正式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审计监察部全程监督。
4.本次招考方案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附件1:新余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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